門牌設計的通用設計考量

台灣的門牌

新北市新的門牌設計(2019年3月底)引發了廣大討論,重點不外乎:新的門牌設計樣式美感欠佳,且功能不如現有的門牌。美感的部分也許各方看法不一,但新門牌的「功能」很明顯存在了不少使用上的問題。

其實,從社會需求的角度看來,門牌的設計應該導入「通用設計」,考量到所有使用族群的觀看能力與使用需求。

在馬路上即能觀看清楚,是門牌設計的一大重點。

先釐清門牌設計的使用族群

提到門牌的使用族群,大家很自然地就會先想到郵差。郵差確實經常需要依門牌投遞信件,但郵差通常都有固定送信的區域,做久了便會很熟悉該區的地址與住家。反而是不太熟悉、初來乍到的訪客,很仰賴查看門牌。

而任何人在觀看門牌的時候,不是在交通工具上(比如坐在車內),就是走在路上。像是計程車司機、汽機車駕駛、搭公車或走在人行道的民眾等。因此,能在馬路上就看清楚,將是門牌設計的一大重點。

文字大小和顏色對比是基本考量

門牌屬於說明性標示,文字資訊不宜過多,文字大小也不能過小,同時,必須將觀看距離納入考量。根據日本國土交通省公共交通機關旅客設施順暢移動整備方針,若觀看距離為4~5公尺內,建議字體高度應大於20mm,而門牌便是屬於這樣的觀看距離。

此外,字體的選擇應避免使用筆畫較細的明體,在觀看時才不會產生筆畫斷掉而無法辨識的狀況。當然,直接使用通用設計的字體,就可避免上述情況。

除了文字大小與觀看距離,說明性標示在進行色彩設計時,也應避免使用過多顏色,特別是多色混雜。另外,文字顏色和底色也需要考量色盲與色弱患者的辨識情況。例如不宜使用紅色文字和綠色底圖,會導致紅綠色盲難以辨識文字。最保險的用法是搭配白色,因為色盲與色弱患者皆能辨識白色,不論是何種顏色文字搭配白底,或是何種顏色底圖搭配白字,都可以看得清楚。同時,顏色對比也非常重要,文字和底圖兩個顏色的明度差應在5以上。

若呈現灰階,資訊仍可清楚辨識,對色盲和色弱患者就無影響。

透過視覺設計提供方向性

在台灣,門牌編號主要是採取馬路兩邊一側雙號、一側單號的排列。因此,看到第一個門牌號碼,便可知悉目標門牌在這排,或是到對面找尋。但在號碼變大或變小的方向性上,就要走一小段,看到兩個以上的門牌號碼才能確定。

為了讓汽車或機車駕駛可以看到第一個門牌,就確知目標門牌的方向,其實也可以在視覺上進行方向性的設計,提供箭頭或類似形式的圖示資訊,也能減少駕駛在路上找門牌產生停停走走,進而影響到交通的情況。

原始來源:天下獨立評論 余虹儀專欄 「好門牌,不用嗎?從「通用設計」的角度,給新北市門牌一些建議

此文正式取得「獨立評論@天下」授權刊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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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者需求比數據重要

遊客中心的說明地圖

在推廣通用設計的過程中,常被問到一些數據:住宅設計,到底門要多寬才能方便輪椅使用者通行?視覺設計,到底字要多大才方便長者觀看?

很多時候,不是不能回答數據,而是希望對方能理解根本的問題。如此一來,遇到不同情況,也可能產生比較好的做法去因應。

門到底要多寬?

事實上,無障礙法規訂有明確的尺寸。以廁所來說,門寬要能讓輪椅使用者通行,不得小於80公分,裡面的空間要能讓輪椅使用者迴轉,迴轉空間的直徑不得小於150公分。若能做到上述的設計很好,但在地狹人稠、寸土寸金的大都會,很多地方做起來會很困難,有沒有其次的方案呢?特別是居家空間,如果真的要以這樣的尺寸去規劃,坪數不多的家,廁所可能就佔去頗大的空間。

然而,居家空間的設計,最需要考量的使用者就是居住者本身。因此,可依居家或室內常用的輪椅寬度去設想門寬。另外,若將門與馬桶的動線做成同方向,或是加大門寬,盡量利用門外的空間進行迴轉,輪椅使用者也可以不必在廁所內進行迴轉。甚至可以將洗手台設置在廁所外,讓其在廁所的移動更順暢。

字到底要多大?

字到底要多大?這個問題其實和「門到底要多寬?」一樣,當然是越大越好,但視覺和移動空間都不可能是無限大,且美感也是需要注重的,只能在做得到的範圍內盡量加大或加寬。而文字大小主要和視覺設計的位置和動線有關,除了要考量觀看者的視力,觀看的角度、視野與情境,以及空間的照明都會有所影響。

因此,在表單、空間指標或交通號誌上的文字需求是截然不同的,甚至設計不該只聚焦在字的大小,包括材質是否會反光、陽光照射下或夜晚照明不足是否能看得清楚、色盲患者是否能辨視等等也是需要考量的。

指標採用會反光的材質
指標採用會反光的材質,不利於辨識。

提供外國人使用的窗口,英文字卻設計得比中文字小
提供外國人使用的窗口,英文字卻設計得比中文字小?

遊客中心的說明地圖設在太低的位置
遊客中心的說明地圖設在太低的位置,也讓人很難觀看。

理解根本原因,才不會被數據綁架

依據無障礙法規,在無障礙廁所設置鏡子時,鏡面底端與地板面距離不得大於90公分,鏡面的高度應在90公分以上。這樣的設置主要是為了讓輪椅使用者可以照得到鏡子。若是廁所有安裝連身鏡,或是可傾斜角度的鏡子,就不必受上述尺寸的限制,也能達到相同目的。

當我們理解設計的根本原因,通常是使用者需求,就能進行更有彈性的規劃,在尺度上也較不受限,能做出更適切與美觀的設計。

原始來源:天下獨立評論 余虹儀專欄 「數據的迷思:與其死板規定,不如看見真實的需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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