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,通用設計已不只是友善服務的選項,而是社會發展與國家競爭力的必要條件。
日本經驗:通用設計推動的典範
早在 1999 年,日本靜岡縣政府就成立了通用設計推進室,以政策、指南、教育與實務輔導多管齊下推動通用設計。2008 年,日本更頒布《無障礙通用設計推廣指引》,2018 年制定《關於綜合性且一體化推進通用社會實現的各項措施法律》,讓通用設計落實到食衣住行育樂,形成全民共識。
同時,《日經設計》雜誌透過通用設計排行榜,鼓勵企業設立通用設計單位,培養通用設計人才與研發通用設計產品。短短數年,日本就躍升為全球通用設計的領頭羊。這顯示政府政策與制度性設計,是推動通用設計的關鍵力量。
韓國作法:地方與中央共同推動
韓國並未像日本一樣,制定完整的通用設計政策,但已有多項相關法規,例如《交通弱勢者移動便利促進法》、《老人、孕婦便利促進法》。此外,首爾市政府設有通用設計規劃組與首爾通用設計中心,負責監督與推動,例如出版通用設計不同空間的應用指南、舉辦首爾通用設計大賞等等。即便沒有全國性的通用設計專法,仍透過地方政府的專責組織推動落實,並以實例累積影響力。
台灣現況:缺乏專責單位與整體規劃
台灣雖然在教育、公共建設、住宅規劃等領域導入部分通用設計,例如共融公園、社會住宅、運動場館友善設施指引等等,但推動多為「個別部門零星落實」。即使有做出一些成果,但民眾多半不清楚這些成果與通用設計相關,便無法感受通用設計的重要性,以及政府有在做通用設計。
目前中央或地方政府沒有任何一個通用設計專責推動單位,也缺乏全國性的通用設計政策與法規。導致民眾對通用設計的認知度極低,不知道什麼設施或服務屬於通用設計。政策缺乏連貫性與整體規劃,常因部門分散而重複或遺漏。缺乏媒體、教育與專責單位的持續推廣,導致社會普遍「知道太少,做得太少」。

政策與法規的重要性
從日本經驗與韓國作法不難發現,推動通用設計不能只停留在倡議或鼓勵,必須透過政策、法規與制度化才能全面落實。專責單位、政策與法規各有其重要性,可從以下行動展開:
政策面:中央應制定「國家通用設計推動藍圖」,並要求各部門納入規劃。
法規面:制定通用設計相關法規,明確規範公共建設、產品設計、服務流程的標準。
專責單位:成立「通用設計推動室」或「國家通用設計委員會」,統籌跨部會協調,避免政策分散與落差。
通用設計推廣:教育與產業並行
推動通用設計不只是「硬體設施」的改善,包括教育導入、民眾宣導與產業升級都需要投入。例如在國中小課程中導入通用設計教材,培養下一代認知;透過活動與文宣提高民眾通用設計認知度,表揚或分享產官學各界落實的通用設計案例,提高社會關注;透過通用設計獎項或排行榜、專業輔導或課程培訓等方式,協助企業導入通用設計,滿足廣大市場需求並提高競爭力。
若政府仍缺乏專責單位與完整政策,通用設計只會停留在口號與零散案例。唯有設立專責推動單位、制定通用設計政策與法規,並結合教育、產業與社會推廣,台灣才能邁向一個人人都能便利、安全、有尊嚴生活的高齡社會。